第115章 共同管钱-《农门女猎户种田发家史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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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然,之所以选择这个方式,这里面也有薛琅静的私心在。

    虽然自家可以提供肉食和果蔬。

    这钱不好放在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一个人手里,那就让两个人一起管。

    便干脆买一个钱箱,配两把钥匙,需要两把钥匙合起来才能打开钱箱。

    而是改成每月给大家发放月例,而这月例便属于各人的私房钱,由他们自己分配,也省的与过去一样,姐妹们想买个头什么的都囊中羞涩,剩下的钱全都被那老头子拿去买了田地,如今成了他个人的私产。

    最好的办法便是让一个人专门来管理。

    尤其是大房家的,更是反对。

    虽然这不是公中的钱,而是薛琅静个人的,但是他们都得靠她养活呐,虽然心里清楚这是人家的私人财产,但也会下意识将它的性质看为是公中的,毕竟他们家里的日常消耗便是从这里出呢。

    而且这银钱可是专属于自己的,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支配,谁都没资格强行将它拿走。

    她自己么,自然是觉得把什么权力都放在一个人手上,那肯定是不合适的。

    如此,她们也不用每次要用银钱时都得找自己,自己也轻松不少。

    所以它们只能当做是添头,而不是主要吃食,一些普通些的蔬菜还是要去购买。

    她便想了一个主意,这伯父伯母不是总在自己耳边唠叨,让她给二姐一些事做嘛。

    且二姐也算是有事做了,而且对大房来说还是好差事。

    她这个想法,自然是换来所有人的同意,谁不想身上有那么点私房钱呐,以后自己就可以看上什么便买什么。

    现在这个没了爷爷的家里,几乎每个人都有为这个家做贡献,而不是像他那样,什么事都不做,整日里闲着,反而能做这笔钱的主。

    经历过爷爷这件事,她是更明白了个人私产的重要性。

    你瞧那田地和老宅子,就在老头子的名下,只要他休了妻子,将子女逐出去,这些就全属于他个人。

    而这新宅子就因为挂在自己名下,自己便有权带走,就算是县太爷也不能将它判给爷爷。

    若是当初自己扛不住爷爷的压力,改为他名下,自己还能带走吗?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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