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晴晴今天的心情还算不错,严格意义上来说,是自从徐行收敛了脾气,约束了行为后,晴晴对于徐行的看法,就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改观。 仁慈,徐行算不上。 博爱,更是免谈。 但是,徐行的改变,是在心境上有所提升,换而言之就是,不以杀人为第一手段,而是懂得迂回,懂得忍耐,懂得权衡。 当然,这些东西,徐行原本就有,只是不明显,晴晴也发现的比较晚。 “一般般吧。” “叉烧饭太甜了,番茄蛋花汤太闲了。” “说实话,不太行。” 徐行属于是那种该正经的时候,必然正经,但是该耍宝的时候,他也不会吝啬自己的幽默,正是因为这个,才有那么多的人,愿意待在他身边,辅佐他,陪伴他。 哪怕是在低谷,也有真诚的信徒。 “不行就别吃。” “我下次,给狗吃,也不给你吃。” 晴晴知道徐行是开玩笑的,可是,作为一个曾经开过杜家小舍这个饭店的女人,自认为是厨师,自认为手艺还算中上等,在听到了徐行的玩笑话后,多多少少是有点不开心的,要是说,女人都是感性动物,那么他们最是喜欢听甜言蜜语了。 当然,徐行的立场,属于不适合说甜言蜜语的类型,所以,说点恭维奉承的话,也能让晴晴非常的高兴。 “汪汪汪。” “嘿嘿嘿。” 还没有等晴晴继续发难,就只听到徐行莫名其妙的学了三声狗叫。 不得不承认,这男欢女爱的方式有很多,也有徐行,晴晴这种,喜欢重口味的调情方式。 “你这个人,真不正经。” 晴晴皱着眉头,但是脸上的笑意,却是隐藏不住的,上一次,徐行劝走了杜康,让晴晴觉得,徐行总算是做了一次好人,或者说,做了一次善解人意的人。 “我不正经?” “我哪里不正经?” “是不够男人,还是不够雄壮?” “晴晴,我这个相貌,确实是差了那么一点点,但是我气质不错啊,对不对,别人看到我,都知道我是诸侯,是他们心中的真龙天子。” 徐行哈哈一笑,眼神中,是真诚的喜欢,加上那种,世俗的,简单的两性之间的默契。 “你这话,说的真离谱。” “天下大乱,哪里来的天子?” “再者说了,这个世界上,又没有龙。” 晴晴刚刚准备收拾餐盘,碗筷,就被徐行抓住了手,两个人彼此注视着对方,很显然,接下来的一句话,让晴晴不由得闪躲。 “天子,未必是天子,但是,龙,一定是存在的,你看看,我像不像一条,大肥龙?” 晴晴知道,徐行说的,不是身材,所以,羞红的脸,让他的眼神飘忽不定,不敢直面徐行。 “你,你别说这种奇怪的话。” “我们有言在前,唯独那事,不能犯戒!” 话音刚落,徐行就已经松开了晴晴的手,倒不是因为,徐行真的非常通情达理,单纯的是因为,他感受到了一股非常熟悉的能量,正在朝着营帐里走来。 “风安!” 一听声音,来人正是云茹薇。 有的时候,是喊风安,也有的时候,是喊徐行,这,全凭云茹薇心情。 “茹薇,什么事啊。” 徐行故作淡定,想前走了几步,晴晴也是头也不回的,拿起餐盘就离开了营帐,若非云茹薇的反应比较快,两人应该正好会撞个满怀。 “啊,杜小姐来过了啊。” 云茹薇的脸色,顿时间难看了许多,当然,他也不至于表现的太明显,毕竟,在这个一夫一妻多妾制的世代,男人有一个妻子,多个小妾,也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事。 除了父系社会的制度影响以外,最重要的一点,就是在于男女性别的分工问题。 接连不断的战争,让无数人,失去了生命,但是核心占比最大的,还是男人。 战火席卷而来,带走了昔日的祥和,贼寇恶人,冲进了名宿,烧杀抢掠,无所不用其极。 人说是,俘虏要优待,可惜,并不是所有军阀都会遵守,人道主义,在乱世之中,被践踏,被公然违反,其他人,甚至都觉得,这是活该,乃至争先恐后的模仿。 杀人要诛心,最简单的方式,就是去折磨,摧残一个人,让一个人,永远都无法忘怀,曾经的悲剧。 但是,军阀不会把宝贵的时间,浪费在这种与将死之人打交道的事了。 相反,他们所采用的,是最为直接,也最为常见的做法。 杀掉男人,然后逼迫寡妇,为他们生孩子,繁衍后代。 至于老弱病残。 更是不必多说了。 人和狮子,都是群居动物,虽然有智力方面的差异,也有生物特征方面的不同,但是领地意识,一直都是深刻在基因里面的东西。 在新的狮王,击败了老狮王后,就算不咬死老狮王,任凭其逃跑,也有一件事,不可能不做。 母狮子所生下的幼崽,必然是老狮王的,所以,新狮王要做一件,从人类角度看,非常残忍,非常血腥的事,咬死幼崽。 这个时候,一件更加离谱的事,将会发生。 因为幼崽死亡了,作为母亲的母狮子,非但没有反抗,没有攻击新狮王,反倒是主动示好,寻求繁殖的机会,希望能够与新狮王,孕育新的幼崽。 这一点,从人类的角度看,也是非常不合理的事。 一般来说,作为妻子,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丈夫被杀死,孩子被杀死,无非就是三种情况。 第一种,疯掉了。 女人相对来说,是一种感性生物,他们对于情绪的把控,是没有那么稳定,那么精准的,所以,在情绪高涨,低落,一旦突破了临界点,所谓的理性,就会荡然无存。 癫狂,也会随之而来。 第二种,自尽。 这个情况,和疯掉了,相差不大,反正都是生不如死,有了轻生的想法,自杀的冲动。 前者是没有自杀成功,后者是成功了。 第三种,隐忍蛰伏,伺机复仇。 说实话,这个情况,历史上倒也不是没有,只是作为特殊案例,个体情况,不足以代表这个范畴。 用个体,去应征群体现象,这本身就是一种谬论,更何况,能够做到隐忍蛰伏,伺机复仇,翻身做主的女人,无非就是活在一些宫斗剧,言情小说里面。 在这些作品里面,女人是绝对的主角,不似王朝争霸文,属于是大老爷们之间的打打杀杀,勾心斗角。 当然,前两种情况,都是非常符合逻辑,也相对寻常,这第三种情况,可能性几乎为零。 不过,除了这三种情况以外,其实还有一种,非常不可理喻的情况。 第四种,投怀送抱,委身事贼。 男人的两大通病是什么? 无非就是贪财,好色。 有些男人,贪财是必然贪财,没有任何一个男人,是不需要金钱来满足自身的虚荣心,只是并非所有男人,都一定会体现的那么明显。 好色,这个更不用说了 孔圣人说过,食色性也。 换而言之,男欢女爱,原本就是稀松平常的事,并没有大家所认为的那么值得避讳,那么如狼似虎。 在古代,一个辗转多手的女人,已然变成了战利品,价值,并不是纯粹的用金钱去衡量,相反,是用欲望的契合度来衡量。 因为男人都是好色的,所以女人只要相貌身材到位了,爱不爱,那都是其次,重点是在于,是否要付出行动。 母狮子,在前夫,孩子都被杀死的情况下,主动寻求繁殖的机会,这只是生物本能,与礼义廉耻,并不相关,它们所需要的,只是一个强壮的丈夫,还有更优秀基因的孩子。 顺带一提,用人类的道德标准,去看待动物的生物特性,以及看似反常的行为,这本身就是智力残缺的表现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