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纯粹的能量对抗,是非常消耗内力的,不知道为什么,千人所凝聚起来的力量,竟然只能勉强抵御仁山的攻势,更可怕的是,仁山至今为止,还没有发动他的特殊能力。 仔细想来,不管在哪个时间段,仁山只要发动能力,无涯之海,就可以隔绝任何一个他所指定的目标,一骑当千尚且游刃有余,一对一单挑,那就更不在话下了。 “兄弟们,这一战拼了!” 说出这一句话的人,并不是牛羊马兄弟,而是严妍。 作为一个秘术使者,虽然他也拥有内力,但是他毕竟不是异能者,也不是武者,并不存在异能和武灵被抽走,所以直接垮台的悲剧,加上公孙绍原本就没有打算去针对他,因为在公孙绍看来,一个研究阵法的秘术使者,指挥一下普通人的战役还不错,和异能者打架? 差远了! 不过,正如同人不可貌相,海水不可斗量。 尽管严妍无法力挽狂澜,至少在这个时候,他可以拖延一个节点,一个属于他的专属节点。 “狸儿先生,我自幼年时起,就听说过那个故事,有关于混沌力场,还有拔魔大阵的故事。” “请您,一定要帮我们!” 疯三爷已经陷入了昏迷,风斌和司马俊都变成了残废,其余众人,几乎也都是半死不活,要么就是昏迷不醒。 “我?” “一个记忆力残缺的人?” 事到如今,狸儿还是没有能够取回他全部的记忆。 “狸儿,李耳。” “哼。” “当年,我们参加的那一届河洛天子大会,最终目的,就是为了取回被封印在武帝天墓里的宝贝。” “那些老杂种们,怎么称呼你来着?” “圣者遗体?” 仔细想来,由公孙绍这个见证者和参与者来说出当年的真相,才是最贴切不过的事了。 看过前文的读者都知道,风金小队的冒险,在目前的剧情中,止步于周猛想要帮助村庄里,长着蓝色斑纹的村民,解决斑纹的问题,现在,把时间和镜头,都推移个几十年,让这些老家伙们,通过文字,回到大众的视野之中。 “既然治不好斑纹病,不如把他们全杀了。” “我赞同,与其被他们伤害,倒不如把他们全杀了。” 在上官猎和风金的一唱一和下,六人小组,把这个长寿村的村民,杀了个一干二净,自此后,周猛的心态,发生了巨大的转变,而司马珏,郭狂对于风金的疏远,也是在这个时候开始的。 最重要的是,公孙绍在亲眼目睹了自己的队友,屠杀了整个村庄的时候,他的心态,开始馋了变化,虽然最初,只是微弱的变化,但是这种土匪扫荡的事,他们一路上,可是做了不少。 “公孙家的大少爷,怎么了?” “好像闷闷不乐的啊。” 杀人这种事,对于普通人而言,或许是非常严重的罪行,但是对于六个异能者而言,这都是洒洒水,试问,这六人小队中,哪一个所在的家族,不是沾染了无数人的鲜血,才达到了今天的鼎盛? 人的寿命,是短暂的,因此,繁衍后代,就成为了必须要做的事。 从唯物主义者的角度来说,繁衍生育,是为了延续下一代,是为了让人类社会延续下去,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。 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来说,传宗接代,是一种让自己的家族,能够顺利传承下去的手段,也是证明自己,曾经来过这个世界的最佳方法。 换而言之。 不管穷富,在原始社会中,只有强壮的男人,才有资格与女人繁衍子孙,而强壮的男人,要征服女人,除了用食物以外,还有一件,看起来很残忍,很血腥,但是却逼不得已的事。 殴打,甚至杀死同族的弱小男人。 因为身体强壮,那些弱小的男人,很快就被击败了,一些特殊情况下,甚至还会被石斧,木棍活活打死。 正如同狮群在争夺领地的时候,新狮王,会杀死老狮王,并且咬死所有的幼崽,如此,母狮子就会选择更强的配偶,繁育后代。 在原始社会也是如此。 野蛮,强壮的男人,拥有最优先的择偶权,甚至是独享配偶。 要达到这个效果,就只能驱逐其他的男人,甚至是杀死他们。 在现代的人的价值观来看,自相残杀,是一件残忍,血腥,甚至是愚蠢的事,更重要的是,其违法了社会公约,违法了最基本的规矩。 不过,越是古老的社会制度,就越是推崇这种纯粹的暴力和纯粹的野蛮。 “没什么,我只是觉得...” 公孙绍支支吾吾的,心里面有些话,不知道该不该说,或许,他应该与风金等人,敞开心扉,好好的交流一下。 虽然其他人,并不是很待见他,至少风金,还算是一个非常够意思的人。 “你只是觉得,为了面子问题,就杀了那么多人,这很不合理对吗?” “其实,在我看来,如果强者不能够定夺弱者的生死,这才是最不合理的事。” “大象一脚,可以踩死无数只蚂蚁,在人类社会亦是如此。” “公孙一族的祖先,是帝鸿轩辕氏,在上古大战中,先后参与了两大战役和无数的小战役。” “阪泉之战,促成了炎黄部落的合并,涿鹿之战,奠定了神州的统一。” “你知道吗?” “轩辕氏在击败了蚩尤氏之后,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?” 风金故弄玄虚的看着公孙绍,因为他觉得,公孙绍也算是一个名门子弟,不可能连这些故事都不知道,他只是单纯的想要摧残一下对方的心态,毕竟,调侃对方的老祖宗,可不是一件礼貌的事。 而风金,则是把不正经还有不礼貌,发挥到极致的男人,当然,这仅仅只是偶尔。 耍黑色幽默,可不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做的,还是要看清楚时势。 “不知道。” 公孙绍摇了摇头,看着风金有些猥琐的笑容,还有意味深长的疑问语气,作为轩辕氏的直系后代,他怎么想不明白。 这倒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。 因为一些不知名的原因,在公孙家族的藏书阁里面,有关于帝鸿轩辕氏的记载,都是正面的,那些不太正面的记载,要么删除了,要么有所改动了。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。 哪怕是首先统一了神州大大小小部落的轩辕黄帝,也有过一些黑历史,只是人们,更加愿意看到自己的人文始祖,是一个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完美偶像,是一个一辈子兢兢业业,为了神州百姓,能够安居乐业,励精图治,任劳任怨,与万民同甘苦的好黄帝。 “啊?” “这个故事,你都不知道吗?” “上古时期,图腾文化非常盛行,因此,各种各样的图案,就是在那个时候大量的出现,但是,这并不是什么高科技玄幻的东西,相反,这种社会情况,是有一个专有名词来代指的。” “好像是叫什么,旗帜风向对于社会走向的影响。” “简称,随大流。” 说到这里,其实大多数人,也已经猜到了,黄帝在击败了蚩尤氏的部落以后,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斩下了蚩尤的首级,并且带着首级,来到了蚩尤氏的大本营,走走逛逛一圈,那些战败的蚩尤氏族人,都纷纷归降了黄帝。 不久之后,黄帝坐拥天下,是神州共主,所有的部落,都是以他为尊。 “原来,是这样的啊?” “我还以为...” 风金的一番话,让公孙绍感觉到了什么叫做梦想破灭。 从小到大,公孙绍都有三个非常崇拜,也非常尊敬的偶像。 其一,就是帝鸿轩辕氏。 因为公孙一族的血脉,正是传承自他,而且轩辕黄帝,对于华族的贡献,确实是里程碑式的意义。 原本的天下共主神农氏式微,逐渐失去了对于天下的统治力,如果这个时候,没有轩辕黄帝站出来,重新统一已经逐渐分裂的神州,那么很有可能,会比起春秋战国时期,更加恐怖,更加分散。 要知道,原始社会,是不存在所谓的民族凝聚力的,甚至有些部落,就连姓氏都没有,很多人的名字,就只有一个字。 这个字,就有点类似于甲乙丙丁,子丑寅卯这些代号,并不能作为一个完整的名字。 其二,是祖龙,元皇帝。 虽然祖龙所创造的帝国,仅仅只是传了二世就亡了,但是他的伟大思想,远超他的贡献和功绩。 天下大同,同的是资源,是技术,是可以融合的文化和社会制度,而非人与人之间的互通。 如何保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,才是天下大同,世界大同的核心理念。 “天下大同?” “不服,就打到你服!” 霸气的宣言,让祖龙的帝国,高耸入云,拔地一起纵千里。 不过,这一步,迈出去太大,代价,就是气运逆转,祖龙暴毙,享年四十九岁。 其三,是武帝,风庄。 一位生活在上古时期的大能,在那个灵气还没有枯竭,人人都可以修炼,人人都可以飞升,人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,成就一番事业,哪怕自己的梦想,再如何的无聊,再如何的不被认可,只要足够努力,再加上那么一点点的天赋,哪怕只是及格线以上,都要胜过千言万语,都要胜过,数以万亿的脑细胞,在闲暇之余的胡思乱想。 这三位偶像之中,公孙绍还是最崇拜轩辕黄帝,因为他真的是一个被历史渲染成完美偶像的人,一个代表着九州过,个人英雄主义,以及豪杰浪漫主义的神。 可惜,正如同俗话所说。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。 在金行,有一个行话,叫做几分赤,这个说法,就是代指金子的品质,从低到高,分别是一到九。 数字越大,金的品质越高,价格,自然也就越昂贵。 众所周知,金行,是最暴利的商业圈子,按照道理来说,应该有十分赤这个夸张的说法在里面才对,不然对不起商人们,那嘴里面镶着的大金牙。 然而,就算是视财如命的金行商人们,也不敢说一金十分赤。 诚如相面大师所观。 人无完人矣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