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三章 林风叔受伤-《傲翔九霄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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鹰翔脚下步法变幻,身法宝术威力不凡,速度很快。梁林风有些惊讶地盯着鹰翔的双脚,只看得到两只脚的残影和身旁的树木刷刷的倒退着。
真是想不到鹰翔小小年纪居然把宝术修习的如此纯熟,这速度还真挺快的,真是了不起。
对于这门身法宝术梁林风也是知道的,但当时他却觉得没太大用处而且宝术残缺得严重未必能够修习成功。梁林风不想浪费时间,族中还有三种宝术可以修习,他果断忽视了身法宝术。
每修习一门宝术都需要花费巨大的精力和漫长的时间,可以说一般入门需要数年时间,而要达到使用纯熟威力惊人的境界则需要很长时间的磨合。
具体情况因人而异,例如有的人天生适合某种宝术,那短短几年就可以修习纯熟;要是不适合的话可能花上十几年也不能够入门。
身法宝术在能够飞翔的鹰族人眼中并不被看中,族中没有修炼者愿意修习,所以族长索性就把这门宝术送给了鹰翔。
看来族长还是很有眼光的,鹰翔很适合修习身法宝术。现在鹰翔的速度即使比不上飞翔估计也能比得上狼族人的全速奔跑,在现在这种关键时刻很管用。
火眼金犀的吼声还在身后,鹰翔脚下如有生风快速地在山林中奔跑。虽然带着林风叔和火眼金犀的尸体,不过对于鹰翔来说根本不是负担。
忽然鹰翔浑身打了个寒颤,一种巨大危险临近的感觉笼罩着鹰翔,可怕的感觉似曾相识。
这种感觉……是?
鹰翔来不及思考下意识地扑地而倒,带着梁林风一起滚在了地上。果然自己周围的树木瞬间被一道金色的光束扫断,四周的空气弥漫着树木的焦糊味。
果然,又是天赋异能。
多亏自己反应快及时倒地,不然会被金色光束拦腰斩断。鹰翔隐隐觉得后怕,汗水已经完全浸湿了后背。
“吼!”火眼金犀已经追到了近前,虽然鹰翔的速度不慢但要是跟一头战兽比自然还是慢了。战兽的体内有些先祖异兽的遗血,不仅具有天赋异能而且体魄强大速度很快。
太古年间的异兽之所以能称霸万族,正是由于其速度、体魄和天赋异能的强悍。
梁林风抓住鹰翔的衣领把鹰翔丢开了十几米,大声道:“你先走,我断后。我倒是想瞧瞧这畜生有多厉害。”
梁林风目光冰冷地盯着追来的火眼金犀,一把拔出背后雪白的骨剑,他握剑的手由于过度用力而指节发白,双眼散发出杀意死死盯着面前的火眼金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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